昨日,记者从顺德工商局获悉,今年顺德区拨款30万元欲建“无传销社区”。据介绍1~6月,顺德区工商局对606间出租屋以及相关经营店铺进行了检查,首次理结了2宗关于传销的行政处罚案件,罚没10.05万元。
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目前已经将大良、容桂作为试点,在每个居(村)确定1名两委干部作为打击传销联络员。而在辖区雇工人员超300人(按购买社保数为准)以上的大、中型企业,每家企业也确定1名打击传销联络员。
另外,每个社区每月还将开展集中清理打击行动,对辖区内的企业、写字楼、宾馆、出租屋、公园及空旷地等场所进行监管。据相关人员介绍,去年首次立案查处的2宗“月月爱”传销案也已经作结案处理,分别对组织者胡某、参与者邓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、并处10万元和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